有关狗的作文600字6篇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抑或是生活中,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,对作文很是熟悉吧,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,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,切忌东拉西扯,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。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狗的作文600字6篇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我家有一只漂亮可爱的斑点狗,它是我从姥姥家抱来的,我可喜欢它了。它长的小巧玲珑,可讨人喜欢了,它的皮毛一块黑一块白,就穿了一件奶牛皮毛大衣。用手摸它的毛,感觉就像绒布一样,可舒服了。
它的耳朵尖尖的。你可别小看它的耳朵,它的耳朵可厉害了,只要有风吹草动,都逃不过它。每次我还没有走进家门,它就出来迎接我了,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,好像在说:“赶快陪我玩。”它的眼睛又黑又亮,就像一双黑色的珍珠。它的鼻子可灵敏了,能闻出各种不同的气味。每当家里做特别好吃的时,它就飞快地跑过来,用身体蹭蹭我的腿,好像在说:“给我留点,别吃完了。”它的嘴巴尖尖的。一张开口,就露出许多锋利无比的牙齿,好像能撕碎万物。天热时,就会把它的红舌头伸出来,散散热气,降降温。它的尾巴又长又大,在后面翘得高高的。一跑,尾巴不停在后面一摇一摆的。特别是它在撒娇的时候,就会在你面前不停地摇尾巴。它的四肢发达,跑起来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。你知道它跑起来为什么没有声音吗?是因为它的脚上长着厚厚的肉垫。
我家的斑点狗喜欢吃一些饭菜、肉还有骨头。就从它最喜欢吃的骨头说起吧。你知道它为什么喜欢吃骨头吗?是因为骨头不仅可以磨牙,而且骨头里面含有较多的营养,那就是钙,钙可以让它长的壮壮的。
它喜欢我和它一起散步,尤其是在草地上或有花有草的地方,喜欢撒欢、打滚。有时它会和它的好朋友打斗、聊天、晒太阳。
我家的狗不仅漂亮可爱,而且还有看家的本领。有一次我对小狗说:“妈妈和爸爸要上班,我还要去上学,你要好好在家里,不能乱跑,要在家里好好呆着。”说完,它好像听懂我说话,立刻摇了摇尾巴。我从厨房拿出一块肥大的肉让它吃,我就走了。当我回来的时候,家里完好无损,我就夸起它来。
这就是我家漂亮可爱、可以看家的斑点狗。
我家来了位出生不久的“小姑娘”。据说是博美犬与贵宾犬的'杂交。它浑身毛茸茸的。两只大眼睛水灵灵的,像两颗水晶球。它娇小玲珑、惹人喜爱,我把它取名为——乐乐。
在妈妈的眼里,狗狗是个“小捣蛋”,整天把床底的箱子翻个“底朝天”;在爸爸眼里,它是个“跟屁虫”,走到哪儿,它就跟到哪儿;而在我的眼里,它却是个“贪吃鬼”。就拿一次晚餐来说吧:那天我和妈妈正吮吸着面条,仿佛这几声激起了乐乐嘴馋的这一大特性。只见它趴在地上,“汪汪”地叫着,仿佛在说:“我不要狗粮我要肉!”大把大把的口水滴在地板上,正所谓“飞流直下三千尺,疑是口水落九天”我只好无奈地从汤面里挑出块肉片扔给它,没想到一眨眼功夫,乐乐就把肉片给吞了。还咂咂嘴冲我“汪汪”叫又要讨肉片吃。我原本一直舍不得吃的肉片被乐乐一次又一次地消灭掉。终于,它似乎累了,躺在窝里,但是它用手指着最,惬意地“汪汪”叫,就这样,我连倒数第一块肉片也被它消灭了。它这一特点,使它又多了个外号——撒手没。
晚饭后,乐乐又成为“巡逻大队队长”。作为博美犬中的VIP,当然得管好家中的一切。当妈妈拿起拖把准备打扫时,乐乐便咬住拖把不放,等待“巡逻车”的启动。不久,“巡逻车”启动了,乐乐的四只脚趴开,看了就想笑。有时“巡逻车’还会来个大漂移,划出优美的弧线,简直酷毙了!
乐乐的身体里就像装了一台闹钟。到了九点五十分,做好睡前的一切准备:必不可少的“sweet“小窝、它钟爱的骨头型抱枕、小被子。还咬着一头被子,卷一个圈,把身体盖得严严实实的。到了八点整,便呼呼大睡,甚至把它的舌头拉出一小半,它都不理睬。
为了让乐乐从“女汉子”转型为“淑女”,我们得剪去它最有杀伤力的武器——指甲。可剪刀和乐乐就如同同极的磁铁,还没剪呢,它就 “啊呜啊呜”地尖叫着,还用双手捂着眼睛,不敢亲眼目睹这恐怖的一切。怎么样,我家的汪星人可爱吧?
在我三四岁的时候,我的爸爸,妈妈买了一只狗,到现在已经十年了,就在200X年,它在我不知不觉中,它不见了。以前我不是很喜欢狗,我每天看见它,就把它踢开,而现在,我只喜欢我家的那只狗。
它的背上是黑色的,肚子那里是黄色的,它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,黑黑的鼻子,大大的嘴巴。但它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!
我爸爸妈妈买那条狗的时候,我们都住在老家。那时,那只狗很小很小,不知不觉过了十年,在我的成长过程中,它也跟着我成长,我深深的体会到它的灵巧。
每当我读书的时候,它每天都送我去上学,它送我到大路上它就回家了,每到我放学的时候,我快到家了,我就能看到它向我奔来,它来接我了。我想:刚开始我这么打它,踢它,它都不恨我,还对我这么忠诚,我挺对不起它的。
终于有一天,我叫我同学去我家玩,走到半路,只见狗跑来接我,它看到我同学,它的眼神显示出它很怕她是坏人,我就对它说:"小狗啊,听话,不要这样子,她是我的同学,你可别欺负她哦!”它摇了摇尾巴,好像在说:"我知道了,我不会欺负它的。”我们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。
这几年来,它一直在我身边,它给了我很多快乐的时光,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直到有一天,在我吃饭的时候,我就拿骨头给它吃,我叫它,它都不理我,我就去找它,可就是找不到它,我慌张的找它,找了一个下午,可就是找不到它,我绝望了,我绝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了下来。我就想,肯定是我,肯定是因为我,就是我以前打它,踢它,它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,所以它走了。
我真希望它能回到我的身边,即使它不能回到我身边,我只希望它还活着。
它永远是一只忠诚的狗,我这么对它,它却对我这么忠诚!难道不是一只忠诚的狗吗?
狗是一种灵活的动物,它非常惹人喜爱。不过有些人还不太熟悉它,就让我来介绍介绍狗吧!
狗的长相大不相同,这主要原于种类不同。贵宾犬个头小,两只柔软的耳朵比自己的脸还要长呢!而腊肠狗则不同,它只长长不长高,扁长扁长的耳朵上似乎没有一点毛。
狗的性格可以分为两大类:一类是温顺的,一类是凶猛的。温顺的狗当然要数可爱的宠物狗了。它爱在没事的时候,绕着主人转圈圈,随时听从主人给它下命令。凶猛的大狗可厉害了,如果你不小心惹到了它,它就会对你厉声叫嚣,除非你没惹到它,不然可要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了!它追人的速度,那可是一级棒!
狗对主人忠心耿耿,不离不弃。如果自己的主人有事出去了,不在家,它就像门卫一样,保卫着家,如果有陌生人来了,它会对着陌生人狂吠,直到陌生人离开它才放心。不仅是主人不在家,主人在家时,来了陌生人它也会大声叫。狗不像猫,只要有人给猫吃的,供它住,它便忘记原主,另归他宿。而狗不会这样,不会忘记主人,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。
狗吃东西不像人那样有一定的规律,只要它们饿了,随时都可以向主人要东西吃。一般情况下,主人都会给狗能吃的东西。有时候,它们从主人手里吃到东西后,会“汪汪”地叫两声,可能是因为主人给它喂了食物很开心吧。
狗尾巴的动作也是一种非常特别的“语言”。虽然不同种类的狗,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也不同,但是尾巴的语言大致意思是相同的。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,就会摇头摆尾,尾巴不仅左右摆动,还会不断旋动;尾巴翘起,表示喜悦;尾巴下垂,意味危险;尾巴不动,意示不安;尾巴夹起,说明害怕;迅速水平摇动尾巴,象征着友好。
我非常喜欢狗,它是那么惹人喜爱。我相信,你们也一定很喜欢狗吧?狗永远都是我的好伙伴,也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,所以,我们一定要保护它,让它不受伤害。
我小伯的工厂里有一条狗,叫作“天极”。你们看完后,一定觉得很普通,而且是百分之二百的相信。可是要说它爱吃棒棒糖,那你信不信呢?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。因为直至今日,我已经喂了它四根“阿尔卑斯”了。
首先呢,我为你们介绍一下“天极”的外貌吧!“天极”有一个宽大的头,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,一个好似黑珍珠般的鼻子和一对惹人喜爱的招风耳。当然了,还有一张肉垂的嘴巴。由于是大型贵宾犬,所以“天极”既拥有高贵的血统和庞大的身躯,又拥有着一身长长的白毛。
初二那天,哥哥、姑父等人到我的老家来拜年,在闲暇之际,我跟哥哥说起了“天极”和它的喜好,哥哥听了之后对它很感兴趣,面对我说:“反正离吃午饭还有一段时间,我们一起去工厂里看望它吧!”我欣然同意了。走的时候随便拿走了桌上的两根棒棒糖。我俩沿着小路来到了工厂门口,恰与正在门口嬉戏的“天极”撞了个满怀。“天极”一看到我们,便朝我跑了过来,还一边跑一边亲热地低吠着。我也迎了过去,用手深情地抚摸它。和以前一样,我从包装纸里拆出了棒棒糖,准备喂“天极”。可正在这时,几声浑厚有力的叫声从厂房里传了出来,几秒后,一只棕色的藏獒跑了出来,我细看了一下,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手中的棒棒糖。“不是吧?难道你也想吃棒棒糖?”哥哥对这个从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说。并立即把他手中的棒棒糖扔给了藏獒。他之所以这么做,一是为了防止藏獒跟“天极”抢夺棒棒糖吃,还有一个就是为了防止藏獒咬到他的手,要知道,被这个大家伙咬到,可一点儿也不好玩呀!
我呢?便手持着棒棒糖,把它作为引诱“天极”的工具,和他一起玩起了“狼捉羊”的游戏,发出的笑声可以说是连绵不绝了,这使哥哥看得心里痒痒。
当棒棒糖吃完后,哥哥和我又踏上了那条小路。经过这次经历,我发现了一件坏事,你们知道是什么吗?
我是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狗。我没有兔子洁白如雪的长毛,也没有老虎膘肥体壮的身躯,但我有灵敏的嗅觉和敏锐的耳朵。
我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毛衣,像白云一样柔软。长着好似面包片的一对耳朵,还有一个又黑又小的鼻子。还长着一条非常有趣的尾巴,我的尾巴向上翘时,像一位高傲的贵妇人,又像一个倒立的逗号。
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,虽然经常吃不饱,但我依然过得很幸福,因为我有一个爱我的爸爸和妈妈,还有一群好朋友。可好景不长,一场病无情地夺走了我家人的生命,从此,我过上了流浪的生活。
我孤零零地走在大街上,夜晚,呼啸的北风放肆地爬上我的身体。我在街上走着,走着;眼前,一辆车朝我开过来,汽车的喇叭声吵得我乱了思绪,灯光闪耀着我的眼睛,那辆车突然停下来,冲着我吼:“哪来的野狗,死一边去。”我默默地离去。街上的行人也围了过来,对我又是讥笑,又是指指点点的。
在不知不觉中,我睡着了……
在睡梦中,我闻到了面包的气味,看见一个女人迎面向我走来,递给我一块面包,我如同恶狼见到猎物般,猛地扑上去,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。不但如此,那个女人十几年如一日,每天都会给我送食物,直到有一天,她收养了我。
从那个女人第一次喂食给我后,我就发誓要报恩。
有一次,那个女人所住的房子由于电线短路,迅速地烧了起来,而此时,她正在沉睡,并没有意识到危险。在院子里的我嗅到了火的气味,我冲进屋子大声嚎叫着。那个女人终于醒了,她带着我从后门逃生,可不幸的是我的脸上和身上早已被烧伤。
我渐渐地听见了家人的呼唤,渐渐地走向家人的身边。
我的生活虽然昙花一现般短暂,但我却在我平凡的一生中做了一件不平凡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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